
根據新規定,實際上只允許非歐盟家庭傭工陪同雇主 訪問英國。正如當時的內政大臣在製定規則時說的那樣:“我們正在將[海外家庭傭工路線]恢復到其最初的目的-允許訪客和外交官在其家庭傭工的陪同下,不提供非熟練工人永久進入英國”。考慮到這一點,我們轉向回答在這種情況下經常出現的一些關鍵問題。
桃園外勞工人是指提供與雇主和雇主家庭有關的個人護理服務的人,以及提供與雇主的家庭有關的個人服務的人,此類角色的示例包括駕駛員,保姆,護工,廚師,清潔工,園丁等。一般來說,在英國以外的雇主家中受雇了至少12個月的家庭僱員,可以陪同該雇主及其直系親屬來英國旅行。為此,該工人必須申請家庭工人簽證,如果獲得批准,該簽證將允許該工人在英國陪伴雇主一次,最長不超過6個月。 https://www.xinancare.com/news-3.html